违规设立分支等四项私募投资问题曝光!瑞智和裕被责令整改 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
4月22日,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,对成都瑞智和裕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瑞智和裕”)采取责令改正,对梁子鱼、刘果、杨昊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公告显示,瑞智和裕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,存在以下情形:
一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。
二是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。
三是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分支机构。
四是从业人员变更未按规定报告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私募办法》)第四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、第九项的规定。
梁子鱼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总经理、刘果作为时任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、杨昊东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,未能勤勉尽责,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违反了《私募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基于上述违规行为,依据《私募办法》第三十三条和《若干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瑞智和裕采取责令改正,对梁子鱼、刘果、杨昊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公开资料显示,瑞智和裕立于2016年03月24日,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受托资产管理;投资管理等。
发表评论